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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三季度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执法暨建筑管理工作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0年三季度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

执法暨建筑管理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三季度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执法暨建筑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厅于924日至1016日,由厅领导带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三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暨建筑管理工作检查。针对怀化市10月下旬连续发生两起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我厅又对怀化市实施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暨建筑管理工作检查回头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我厅共派出四个检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全省14个市州及其36个县市区(含开发区、经开区、园区等)等共66个在建工程项目(含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进行了检查,部分项目还延伸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工地现场危大工程管控、扬尘污染防治、施工质量管理、实名制管理、农名工工资支付保障等。发现质量安全隐患1516条、市场不规范行为1132项,需要限期整改项目16个,全面或局部停工项目50个,下发执法建议书19份,拟记录40家相关责任主体及61名相关责任人不良行为。从检查情况看,各地狠抓危大工程管控和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严控建筑施工扬尘,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统筹推进建筑管理各项工作,农名工工资支付得到进一步保障,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总体平稳可控。

二、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不力。一是部分地区仍然存在监管盲区。益阳安化县梅城镇存在大量在建工程项目以私人联合建房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现象。开发人未依法依规办理国土、规划、施工等法定建设手续,未委托有相应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进行监理,未发包给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图未履行施工图审查手续,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以及消防隐患突出,且未纳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监管,存在重大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二是部分地区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执法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如娄底冷水江市施茶社区城市棚改(杜佑新等41户联建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至主体完工,且施工现场存在一系列重大安全隐患,主管部门未及时采取执法措施予以制止。益阳南县天驰国际车城18#栋(车管所)、张家界市丝路国际社区一期等项目也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违法违规行为未得到及时查处情形。三是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办理法定建设手续,存在违法违规施工行为。

(二)部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日常监督工作开展不力。一是部分监督人员监督责任不落实,对工地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不能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到位。如常德市高新区启宏高新城一期,监督人员发现裙楼脚手架存在垮塌安全隐患,于826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未进一步督促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导致执法检查时该重大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二是部分地区监督规范化工作落实不到位。如湘西永顺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和湘西州经开区湾溪社区城中村A区棚改项目,现场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监督人员无监督记录。炎陵县华苑农贸商业住宅综合体二标段,已进入装饰施工阶段,重大危险源监督记录只有一次。炎陵县华苑农贸商业住宅综合体三期工程进入主体施工阶段,无一次监督记录。湘潭雨湖区的柏屹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已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只有一次监督记录。南县学府御园项目及天驰国际车城项目,已基本完工,均无一次监督记录。三是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未得到有效监管,存在监管盲区。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地区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监管体系不够健全,未将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纳入日常监督工作范畴。

(三)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

一是深基坑、高切坡以及支模架、脚手架等危大工程管控问题突出。如永顺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基坑支护设计文件未进行施工图审查,未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基坑支护监测,且基坑支护目前已超过设计年限;张家界武陵源区百溪沟棚户区改造项目高支模,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违规进行施工;邵阳新宁香杉湖公馆三期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钢管扣件未进行进场验收和抽样检测,钢管壁厚与方案不符,部分钢管锈蚀严重,防坠装置与提升设备设置在同一个附墙支承结构上,防坠附墙支座位于悬挑构件上未经原设计单位计算复核,安全隐患较多。

二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查不到位,安全隐患多。如株洲炎陵县花苑农贸商业住宅综合体二标段5#楼施工升降机,存在防坠安全器超期使用、第21层位置导轨架左侧两颗连接螺栓完全脱落、导轨架连接失效、楼层安全门缺失损坏严重、防松绳装置变形失效、超载保护装置失效、导向轮及导轨变形、司机下班未关闭电源及上锁、升降机安装方案与现场不符等一系列安全隐患,现场无法提供月检维保记录;怀化高新区年产18万吨乳猪奶粉及高效生物饲料项目,塔吊附着超长未提供专项方案,附着撑杆立销开口销使用钢筋代替,框梁连接螺栓无防松措施,标准节中间水平杆锈蚀严重,附着以上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塔机零位保护失压保护失效,未提供使用登记证、塔机检测报告、基础验收表、安装告知表等,存在一系列安全隐患。常德市奥园·誉景湾一期、永州祁阳金沙湾三期建安工程、岳阳临湘剑桥郡住宅小区一期、郴州嘉禾碧桂园一标等项目起重设备也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四)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

1.施工现场混凝土质量控制不严。一是部分施工现场混凝土试块的制作、标识、养护、送检不规范。如邵阳新宁香杉湖公馆三期、常德奥园·誉景湾一期、郴州嘉禾县碧桂园等项目。二是部分项目竖向构件与梁板水平构件节点区域施工控制不严,存在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不达标现象。如:湘西州吉首市中国中铁世纪山水天麓城浔岭组团项目,第11层的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40,部分墙身和节点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存在质量隐患。

2.混凝土企业质量控制不严。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把控不严。如:怀化台泥混凝土有限公司、湘潭市鑫业干粉砂浆商砼有限公司、湘潭潭建佳程混凝土有限公司、茶陵和泰商砼有限公司均存在未严格按设计配合比生产问题。怀化恒高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原材料(机制黄砂)未经检测,擅自与其他机制砂混合使用,试验后的试件未按规范要求留置72小时。

3.施工现场钢筋下料、制作、绑扎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施工现场配筋与图纸不符、钢筋焊接连接不规范、抗震箍筋长度不足、箍筋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等质量问题较多。

4.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不到位。如娄底市三鑫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设备原始检测记录与出具的检测报告不符,检测报告与现场实际不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五)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存在系统性问题。

1.消防施工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建设单位将消防工程肢解发包。如邵阳市恒泰珑湖二期东侧部分31#、36#39#4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消防工程肢解发包,未将消防设施工程纳入施工许可。二是部分项目防火封堵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消防质量安全隐患。如会同县滨江国际城二期工程穿墙穿板的管道与墙板之间的空隙采用可燃聚氨酯发泡胶进行防火封堵。三是部分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如娄底涟源市芙蓉学校项目消防设施未施工完、室内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尚未通水、未经消防验收已交付使用。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问题突出。一是部分项目临时用房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如怀化市金沙湾商业广场(ABC栋综合楼)民工宿舍及食堂间距过小、楼板采用可燃模板,临时用电管理混乱,相关防火措施不到位。安化县鑫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益阳安化县梅城镇阳光小区,1号楼仅客厅阳台一面设置消防通道,设有楼梯间的一面无法设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与对面17层的高层建筑净距约8米,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且疏散楼梯一层安全出口通向地下车库出入口,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湘潭市天元江湾项目,户门和通向楼梯间安全出口的防火门开启后净宽尺寸820MM,不符合规范要求的900MM,每户避难间未按设计图纸安装防火门。二是部分项目外脚手架违规使用可燃密目安全防护网。如:娄底市涟源海盟山水豪庭1236栋、邵阳市芳海悦城MAL一期等项目外脚手架违规使用可燃密目安全防护网,且未设置管径不小于100mm的室内消防竖管,楼层也未配备消防水带、消火栓及灭火器。

(六)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未严格按规定开展。一是不按照时限要求录入和审核提交,如三季度安全考评,双峰县有6个项目未录入、21个项目未审核提交;湘潭市本级有4个项目未审核提交、雨湖区3个项目均未审核提交、岳塘区8个在建项目无一个进行了考评;此次检查的炎陵县两个项目均无考评信息。二是部分考评主体考评标准把关不严,符合性抽查不合格,如炎陵县华苑农贸商业住宅综合体等项目。三是未按规定将非法违法项目认定为不合格项目。四是未按时汇总上报考评不合格项目。

(六)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未严格落实。如益阳安化县长塘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无专职实名制管理人员,未设立门禁打卡设备,无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株洲炎陵县花苑农贸商业住宅综合体三期未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无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未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怀化金沙湾商业广场项目,实名制通道考勤人数不全,日均5人考勤,与实际现场人数严重不符。

(七)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从项目检查情况看,部分地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所松懈,六个100%”未落实到位。如娄底南苑上和一期,未设置符合要求洗车槽,洗车污水随意向施工现场大门外排放。怀化会同县滨江国际城二期工程,道路未硬化,裸土未覆盖,部分周边无围挡。株洲市恒大悦珑台项目基础施工区域、茶陵居然之家商业广场一期、炎陵县花苑农贸商业住宅综合体、湘潭柏屹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郴州市昊盈石墨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益阳南县天驰国际车城等项目也未严格按六个100%”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针对此次检查指出的问题和隐患,各地要落实专人负责,切实督促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受检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提出的处理意见,要及时按规定处理并上报省厅;同时,要举一反三,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长期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排查整改工作。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各地要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刻吸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20119号)要求,及时开展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的专项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要依法依规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职责范围的,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实施整改。益阳市安化县要对梅城县非法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并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彻底消除质量安全监管盲区

(三)狠抓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等文件要求,把危大工程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重点,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责任,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肃查处。特别是要加大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切坡以及支模架、脚手架等危大工程的监督管理。

(四)紧抓下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要认清当前施工高峰期生产任务繁忙、项目加快施工抢进度这一现状,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周密部署冬季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监督执法,督促企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尤其要强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芙蓉学校、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监管,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附件1:各地区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名单

附件2:全省差别化主体名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1116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浏览次数: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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