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实施细则(试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保障信访当事人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有效解决,根据《信访条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信发〔2017〕19号)、《湖南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湘信发〔201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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