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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住建(人防)领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邵阳市住建(人防)领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邵建发〔202117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邵阳经开区规建局、质安站,局属相关科室及二级机构:

市委市政府部署于2021年2月18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现将《邵阳市住建(人防)领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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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住建(人防)领域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住建(人防)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邵阳县五峰铺镇弄子景区2.13游乐设施机械故障伤人事故教训,全面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落地,彻底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要把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作为当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安全生产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在全市住建(人防)领域开展全覆盖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既要突出曾经发生过事故的重点部位,又要关注容易忽视的监管漏洞、视野盲区,更要集中整治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确保全市住建(人防)领域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二是深入系统宣传。通过各级主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以多种方式进行宣讲,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项目。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1、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强化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责,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和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2、开展建筑工地全覆盖式复工复产安全检查。一是所有建筑工地在复工复产前,须对工地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查,消除安全隐患;二是企业自查整改后须报监管部门复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三是抓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

3、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查处规定,加大责任事故查处追责力度,加强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分析,查找、整治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事故查处机制,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4、狠抓重大危险源的风险防控。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安全管控,深入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重点时期排查整治,加大对事故频发及发生较大事故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整治。

5、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产标准化考评,全面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建筑工程互联网+智慧工地建设。落实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建筑起重机械的信息化监管。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6、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处罚,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按规定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加大曝光力度,实行联合惩戒。

(三)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一是全面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将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纳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二是做好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对安置房、棚改房、公租房及存在突出信访矛盾的开发项目,按照确定的处置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能通过整改达到合格要求的逐个帮助整改消除隐患;不能整改或建设单位拒不配合整改的,移交司法机关强制执行。三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台账中涉及消防验收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处罚,并强化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增强企业服务意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一是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引导组建业主委员会。二是积极引导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升房屋安全意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三是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台帐。四是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行业诚信体系,将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导致安全事故,不按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台帐管理等情形统一纳入省房地产监管平台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管理。

(五)落实农村住房建设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农村建房安全的督促指导,全面落实《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六)实施房地产开发安全整治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违法违规审批和违法建设专项安全清查,开展包括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清查,重点检查未取得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违规预售、延期交房、配套设施不全、配套工程质量差、拖欠农民工工资、工地扬尘、违规收费、涉法涉诉及矛盾纠纷等问题,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七)实施房屋征收拆迁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拆除的检查督促和安全隐患排查。二是督促各项目责任单位履行安全拆除主体责任制度,责任主体单位必须督促房屋拆除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含安全方案)进行现场施工作业。三是建立完善房屋拆除施工方案备案制度和监督制度。四是检查现场限期完善应当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维护和防护设施到位。

(八)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安全整治。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人防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分类数据库、执法检查人员数据库,推进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从业企业安全生产方面违规违法认定、报送、裁定、纳入和取消“黑名单”等具体办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落实;督促人防生产企业依法建立管理机构,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配齐人员和设施设备,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是建立防控机制。加大对辖区内人防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掌握安全风险点,制定应对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分级分类管理和警示报告制度,建立安全承诺制、落实安全诚信制,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进行管理。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对早期人防工程、单建人防工程、施工现场、人防设备企业等重点场所开展地毯式拉网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物业值班值守,不定期进行巡查、检查,严控外来人员进出。重点排查早期人防工程、人防警报设施等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及时整改、按时销号。

三、检查方式

(一)企事业单位自查。全市住建(人防)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每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并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经企事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限期整改到位。整改落实情况要定期向职工公布。自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管控措施,每月20日前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其中部、省、市属企事业单位上报市住建(人防)部门,县市区属企事业单位上报县住建(人防)部门,其余企事业单位上报至当地乡镇(街道)政府、抄报至县住建(人防)部门。

(二)县市区住建(人防)部门进行排查。各县市区住建(人防)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有计划地排查,对申请销号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随时组织验收。整个行动期间要对辖区内所有企业排查一次以上,发现重大隐患要制成清单于每月25日前报送至同级安委办。

(三)市住建(人防)部门负责抽查。市住建(人防)部门按照任务分工,部署开展监管行业领域百日行动;对县市区下级部门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督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对监管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抽查,抽查发现问题、督查通报和直接监管企业重大隐患清单于每月30日前报至市安委办。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212月中下旬)。各县市区住建(人防)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开展宣传部署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百日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县市区住建(人防)部门要于226日之前将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送市住建局。

(二)自查自纠、排查整治阶段(202134月)。对照主要内容和检查方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行动,全面排查住建(人防)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各县市区住建(人防)部门要于每月28日前报送发现问题和排查整治情况。

(三)督查整改、检查验收阶段(20215月)。各县市区住建(人防)部门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对照督查通报问题实施整改,对照重大隐患清单照单销号,逐一销号;对技术要求比较高,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请专家制定整改规划,做好防范预案,并派专人盯守。市住建局(人防办)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推进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将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住建(人防)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成立邵阳市住建(人防)系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主任)王大松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少红任第一副组长,相关行业工作的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质安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住建及人防领域百日行动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履行重大信息报送制度要求。要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严格监管执法,形成强大震慑。要切实把依法治安作为安全生产治本之策,把严执法作为防范事故的断然措施,真正用起来、严起来。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要通过严格监管执法,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四)全面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激励企业自查、部门开展排查,多层级、多主体、多角度拉网式隐患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制成清单逐级上报,要针对每个重大隐患制订一套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对住建及人防领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因玩忽职守造成未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未按要求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未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等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提请有权部门严肃问责追责。对因打非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措施不得力在行动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附件:

1邵阳市住建(人防)领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工作职责分工;

2、邵阳市住建(人防)领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党组成员督查分组表。

附件1

邵阳市住建(人防)领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百日行动”工作职责分工

1牵头组织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承担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分管领导:陈少红,责任科室及部门:质安科、市安质站);

2、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领域安全整治(分管领导:曾志旺,责任科室:村镇科);

3、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等地产业安全整治,指导物业管理开展安全整治(分管领导:赵海峰、罗尔赫,责任科室及部门:房产科、物管科、市征收办);

4、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的安全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范围内的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整治(分管领导:陈少红,责任科室及部门:质安科、市安质站);

5、负责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工程、人防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整治(分管领导:陈晖,责任科室及部门:人防工程科、市人防保障中心);

6、负责组织实施权限内单建人防工程安全整治(分管领导:陈晖,责任科室及部门:人防工程科、市人防保障中心);

7、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设立在人防工程内的各类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陈晖,责任科室及部门:人防工程科、市人防保障中心);

8、组织开展人防安全、防空防灾安全宣传教育(分管领导:陈晖,责任科室:人防稽查宣教科);

9、组织开展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专项整治(分管领导:陈志忠、王跃辉,责任科室及部门:消防科、设计科、市消防保障中心)。

附件2

邵阳市住建(人防)领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百日行动”党组成员督查分组表

党组成员

督查地区

王大松

大祥区

陈少红

双清区

唐飞云

邵阳县

李世太

北塔区

邵阳经开区

曾志旺

邵东市

罗尔赫

新邵县

刘吉元

洞口县

隆回县

赵海峰

新宁县

曾德生

绥宁县

陈志忠

城步苗族自治县

王跃辉

武冈市


 

发布时间:2021年2月25日    浏览次数: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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